根據中央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意見要求,中國科協組織開展2023年院士候選人推薦(提名)工作已經啟動。中國儀器儀表學會作為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將向中國科協直接推薦儀器儀表相關領域的院士候選人。為全面做好2023年院士候選人推薦(提名)工作,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組織推選2023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科協辦函組字〔2023〕53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渠道和名額
(一)推選渠道
中國儀器儀表學會所屬分支機構、會員單位可向中國儀器儀表學會推薦院士候選人。學會不受理個人申請。
(二)推選名額
學會所屬分支機構、會員單位的推選名額不作限制,但應該嚴格堅持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寧缺毋濫。
二、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候選人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品行端正、學風正派,在科學技術領域取得了系統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重要成就,并為中國科學技術事業(yè)或人類文明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的中國公民,可被推薦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
(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候選人應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chuàng)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正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提名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
(三)院士候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或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xù)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五)因品德失范、嚴重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以及因違紀違法等問題受到處理且尚在影響期內、或發(fā)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不得作為院士候選人。
(六)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以及企業(yè)負責人任職期間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企業(yè)首席科學家、總工程師等技術負責人及所屬研究機構負責人可視情況適當放寬。
(七)可推薦(提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省的中國籍學者、專家,具體參照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有關要求執(zhí)行。
三、推選工作要求和說明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僅可通過院士或中國儀器儀表學會一種方式推薦,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可同時通過院士和中國儀器儀表學會提名。
(二)堅持“國之大者”。突出政治標準和國家使命,體現國家重大戰(zhàn)略需求導向,注重從重大科學研究和國家重大工程中選拔院士候選人。
(三)堅持院士標準。堅持“四個面向”,著重推薦(提名)長期奮戰(zhàn)在科研和工程技術一線的科研人員,堅決破除“四唯”,突出對國家發(fā)展和安全的貢獻,突出對科學技術發(fā)展的貢獻和原創(chuàng)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學家精神和學術道德。
(四)堅持客觀公正。充分發(fā)揮學術團體同行評議作用,獨立自主地開展推選工作,確保推選規(guī)則和流程公開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平,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非學術因素干預。
(五)注重發(fā)現和推選符合標準和條件的優(yōu)秀中青年科技專家,注重推選國家急需的關鍵領域和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人選,注重推選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選。
推選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應注重推選55周歲以下的人選。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應注重對在西部邊遠地區(qū)的貴州、云南、廣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內蒙古9個省、自治區(qū)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作累計20年(含)以上的專家的推選,注重對優(yōu)秀的民營企業(yè)專家、中青年專家、女性專家的推選。
(六)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項,違反保密規(guī)定將取消候選人資格。
四、材料要求
(一)在線材料填寫
候選人僅需在“中國科協智慧評審系統”(https://kecaihui.cast.org.cn)注冊并填寫相關材料。具體操作流程見智慧系統通知公告欄《中國科協2023年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指南》。憑“推薦碼”提交至學會,“推薦碼”請聯系學會聯系人獲取。在線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6月30日,截止日后將不再受理。
(二)紙質材料報送
以下紙質材料請于7月3日之前郵寄至中國儀器儀表學會,時間以寄出當地郵戳為準。
1.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紙質材料
(1)簽字蓋章的《關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審查證明》1份;
(2)《候選人所在單位審核意見》1份。
2.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紙質材料
(1)《提名書》個人聲明、所在單位意見簽字蓋章頁一式4份;
(2)候選人簽字的《中國工程院關于嚴肅院士增選紀律的“八不準”》1份;
(3)候選人簽字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中防止說情打招呼辦法》1份;